尤夫股份: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因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景伟鹏先生已离职,现委派杨艺斐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次变更后,杨艺斐女士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其他信息不变。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艺斐女士,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4 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杨艺斐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杨艺斐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更换签字会计师的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艺斐女士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