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
002427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
号财富国际广场金座
室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鑫信托·鑫慧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
号院金唐西联大厦D座
层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中融-证赢13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南路3号院中融信托北京园区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
号院金唐西联大厦D座
层权益变动性质: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签署日期:2025年3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 10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4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5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6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7
附表 ...... 20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内,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上海垚阔、华鑫信托(代表“华鑫信托·鑫慧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合称 |
信披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 指 | 中融信托(代表“中融-证赢13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华鑫信托 |
上海垚阔 | 指 | 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中融信托 | 指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华鑫信托 | 指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尤夫股份/公司 | 指 |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本《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垚阔的基本情况
名称 | 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MA1K464Q36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泓甄帝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334565.8167万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2018年8月16日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及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如下图: |
上海垚阔的股权结构如下: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55,000 | 46.3% |
武汉天捷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8,700 | 17.5% |
安徽英泓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6.0% |
西藏顶复嘉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31,000 | 9.3% |
恒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3,636.67 | 7.1% |
上海泓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3.0% |
深圳市富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6,219.15 | 1.9% |
泰州市金太阳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 | 6.0% |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湖州市南浔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3.0% |
上海泓甄帝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 | 0.0% |
合计 | 334,565.82 | 100% |
2.中融信托的基本情况
名称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991270443422 |
法定代表人 | 刘洋 |
注册资本 | 1,200,000万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1993年1月15日 |
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创新二路277号 |
经营范围 |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经营本外币业务范围:(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7.47%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99%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1.54%沈阳安泰达商贸有限公司持股8.00% |
3.华鑫信托的基本情况
名称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935256543 |
法定代表人 | 朱勇 |
注册资本 | 739,511.86363万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1984年6月1日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新华里16号院2号楼102、202、302号 |
经营范围 |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6.248%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股23.752%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说明上海垚阔与华鑫信托(代表华鑫信托·鑫慧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25年
月【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对一致行动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成为一致行动人。上海垚阔与中融信托为一致行动人。前述《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上海垚阔、中融信托和华鑫信托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1.上海垚阔主要负责人情况
名称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有无其他国家地区居留权 |
秦国伟 | 男 | 上海垚阔主要负责人 | 中国 | 中国 | 无 |
2.中融信托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境外居留权 |
刘洋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无 |
毛发青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汤小青 | 女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张东 | 男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金庆浩 | 男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中国 | 无 |
王卫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黄琳 | 女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任毅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朱长峰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张向晖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3.华鑫信托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境外居留权 |
朱勇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无 |
张瑞华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李敬业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吴艳坤 | 女 |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中国 | 中国 | 无 |
刘永秋 | 女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中国 | 无 |
杨桦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王健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陈艳 | 女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尤夫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营业务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为依法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和保障各方各自所代表的投资人利益,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和高速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或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垚阔直接持有以及通过中航信托·天顺【2019】22号上海垚阔投资单一资金信托间接合计持有尤夫股份的股票数量为87,573,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88%,上海垚阔一致行动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通过“中融-证赢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尤夫股份的股票数量为38,266,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8%。华鑫国际信托通过“华鑫信托·鑫慧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尤夫股份的股票数量为23,121,5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5%,并直接持有尤夫股份15,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2%。此外,上述股份数量未计入上海垚阔应分配未分配的在上市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内的18,757,57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垚阔、中融信托、华鑫信托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63,960,927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63%。
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2025年3月【7】日,上海垚阔和华鑫信托(代表“华鑫信托·鑫慧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成为一致行动人。同时,上海垚阔与中融信托为一致行动人。因此上海垚阔、中融信托和华鑫信托等共同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比例达到
16.63%。
四、《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主体:
甲方:上海垚阔乙方:华鑫信托(代表“华鑫信托·鑫慧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一致行动安排:
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在一致行动期间,将互为一致行动人,即甲方将就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相关及其他一切重要决定中均与乙方保持一致意见、采取一致行动,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事项及场合中采取一致行动:
(1)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或公司章程或其他管理制度,须由各股东共同或单独名义行使的召集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2)就股东大会所议事项;
(3)回复或解释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或其他政府部门提出的对甲乙双方共同适用的问题、咨询、问询、质疑;
(4)与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或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
(5)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沟通;
(
)双方认为需采取一致行动的其他事项或场合。
双方应当在行使尤夫股份股东权利之前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以保证顺利做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必要时应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促使双方达成采取一致行动的决定。在涉及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包括对上市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事项)、上市公司治理(包括章程修改,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事项上,如双方经充分沟通协商后意见不一致的,应以乙方意见为准;在涉及上市公司资产收购及处置、对外投资等其余涉及上市公司事项,如双方经充分沟通协商后意见不一致的,应以甲方意见为准。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各自有权代表签署及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月(简称“一致行动期间”),双方在协议期限内应完全履行协议义务,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本协议不得随意变更。
本协议在如下任一情形出现时自动终止、失效:(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且双方未就延期协商一致;(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解除本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海垚阔持有的上市公司75,030,285股份存在质押、冻结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3.上海垚阔与华鑫信托(代表华鑫信托·鑫慧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4.本报告书
5.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以供投资者查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尤夫股份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3月10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鑫信托·鑫慧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2025年3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
2025年
月
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中融-证赢13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3月1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湖州市 |
股票简称 | 尤夫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42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鑫信托·鑫慧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北京市西城区新华里16号院2号楼102、202、302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备注:上海垚阔、中融信托(代表中融-证赢13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华鑫信托建立一致行动关系后,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6.63%的股票。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备注:上海垚阔与华鑫信托(代表华鑫信托·鑫慧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25年3月【7】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上海垚阔与中融信托(代表中融-证赢13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一致行动人,因此上海垚阔、中融信托和华鑫信托构成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建立一致行动关系)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上海垚阔:股票种类:流通股;持股数量:87,573,172股;持股比例:8.88%中融信托(代表中融-证赢13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票种类:流通股;持股数量:38,266,250股;持股比例:3.88%华鑫信托(代表华鑫信托·鑫慧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票种类:流通股;持股数量:23,121,505股;持股比例:2.35%华鑫信托:股票种类:流通股;持股数量:15,000,000股;持股比例:1.52%注:上述股份数量未计入上海垚阔应分配未分配的在上市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内的18,757,57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流通股持股数量:163,960,927股持股比例:16.63%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63,960,927股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16.63%注:上述股份数量未计入上海垚阔应分配未分配的在上市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内的18,757,57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2025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鑫信托·鑫慧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盖章)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5年3月10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中融-证赢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5年3月10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