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锗业: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近日,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云南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集团”)的通知,获悉东兴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当时质押的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股东东兴集团将其持有的2,700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2022年5月27日,东兴集团将上述质押的2,700万股公司股票继续质押给浙商证券,用于办理延期购回交易业务。2022年11月25日,东兴集团将上述质押的2,700万股公司股票中的2,250万股继续质押给浙商证券,用于办理延期购回交易业务;同时与浙商证券进行了到期购回交易,办理了450万股公司股票的解除质押手续。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日、2022年5月31日、2022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权继续质押的公告》、《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
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2、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5日,东兴集团与浙商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购回交易,办理了2,250万股公司股票的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云南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22,500,000 | 54.77% | 3.45% | 2021年5月28日 | 2023年5月15日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 | 22,500,000 | 54.77% | 3.45% | -- | -- | -- |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东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临沧飞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临沧飞翔”,公司控股股东,东兴集团持有临沧飞翔100%股权)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合计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云南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41,079,168 | 6.29% | 14,000,000 | 34.08% | 2.14% | 0 | 0 | 0 | 0 |
临沧飞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 89,579,232 | 13.72% | 44,400,000 | 49.57% | 6.80% | 0 | 0 | 0 | 0 |
合计 | 130,658,400 | 20.01% | 58,400,000 | 44.70% | 8.94% | 0 | 0 | 0 | 0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临沧飞翔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兴集团股票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临沧飞翔、东兴集团股票质押主要是为了支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及自身生产经营,若后续出现平仓风
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提前归还借款,临沧飞翔、东兴集团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方式应对,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云南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