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锗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继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云锗”)继续向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马金铺信用社申请3,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2年;同意公司继续为昆明云锗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本金3,500万元及利息和费用,担保期限为2年;并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文东、吴开惠夫妇继续作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的共同还款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东昌金属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昌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北京路支行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并同意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包文东、吴开惠夫妇为东昌公司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继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