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锗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
同意公司继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并同意公司继续将名下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办事处忙畔社区喜鹊窝组168号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云[2018]临翔区不动产权第0006210号)抵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文东、吴开惠夫妇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上述授信额度中的5,000万元敞口额度提供担保。抵押、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并取得借款之日起,至全部归还贷款之日止。如有续贷,则抵押、担保期限顺延;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东昌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期限为一年;并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文东、吴开惠夫妇为云南东昌金属加工有限公司上述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并取得借款之日起,至全部归还贷款之日
止。如有续贷,则担保期限顺延;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护国支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并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文东、吴开惠夫妇为公司上述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临沧飞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质押,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1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护国支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并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文东、吴开惠夫妇为云南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上述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