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范鸣春)

http://ddx.gubit.cn  2023-04-11  兆驰股份(002429)公司公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范鸣春作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了该次会议,无委托出席、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形。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对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均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2022年11月9日,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增资并放弃同比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并放弃同比增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上意见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积极

参与公司相关事项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年度主要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主要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与投融资情况、内部制度建设与执行、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具体实施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信息披露,切实履行信息披露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和与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展等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同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培训与学习情况

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技能,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四)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支持、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签名:

范鸣春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