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16  兆驰股份(002429)公司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四年一月九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1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兆驰瑞谷与下游客户已稳定合作多年,拥有丰富的为下游客户提供光通信器件产品及解决方案的经验,公司本次为下游客户与兆驰瑞谷开展业务过程中下游客户对兆驰瑞谷形成的全部债权按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保证期限为不超过3年,本次担保将进一步保障兆驰瑞谷与下游客户的业务合作顺利开展,兆驰瑞谷未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兆驰瑞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的整体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公司决定暂不召开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