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128号兆驰集团大厦B座5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4月18日15:0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128号兆驰集团大厦B座5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