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股份: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1日、2024年5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82,0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2024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半导体”)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公司分别与浦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光电”)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将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三、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债务人: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25,00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债务人: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9,729.5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三)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
3、债务人: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7,69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应支付的债务利息、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32,236.24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2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江西半导体);
2、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江西光电);
3、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江西光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