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拟解除限售的762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