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李启明)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李启明)作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独立董事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李启明 | 12 | 0 | 12 | 0 | 0 | 否 |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4 |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意见 类型 |
2022年1月2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3、《对董事长任期内离职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2月1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 |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 | 同意 |
三十九次会议 | 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22年2月2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4月1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5、《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4月2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1、《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20%以上的专项意见》; 9、《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8月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8月1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意 |
2022年10月2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 | 1、《关于延长对重庆棕豫文化旅游发展有限 | 同意 |
四十六次会议 | 公司的担保期限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新增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3、《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
2022年11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 |
以上独立意见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年报工作情况
(一)作为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并结合国家政策背景、行业发展前景、公司经营现状等因素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企业战略提出了有益的建议。
(二)作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2022年度,本人参加3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对聘任公司高管、增补董事、员工薪酬改革方案进行事前审议,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任职能力进行评估;并将上述议案的审议结果提交董事会。
(三)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情况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与会计师、内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四、现场办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微信、电话、邮件、各项会议等形式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日常良好沟通,并通过公司证券部编制的信息周报、信息月报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行业政策、同行业公司重要事项、监管动态等信息,掌握公司及行业发展相关情况。
2022年3月,本人结合自身专业、研究方向在棕榈股份向公司员工进行了关于《智能建造实施方案与路径研究:江苏方案》的主题演讲,通过分享江苏地区
智能建造的案例,让公司上下对智能建造的发展前景、市场现状等有了进一步了解,为公司在业务开拓、通过科技赋能业务等方面提供了思路和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客观、独立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方面,本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对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和监督,充分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加强自身学习情况,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深交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了解最新的监管政策。
2022年4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的安排,本人参加了深交所第127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了解最新的监管政策,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力,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一)未有提议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五)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njlqming@163.com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调查研究,更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其他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保持沟通,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积极参与董事会的决策并发表独立意见,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更好的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持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本人在2022年履职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李启明2023年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