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22023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的原因系公司未及时完整披露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导致。2021年7月2日,公司下属参股公司梅州时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公司未及时就该事项进行单独公告;2022年3月17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参股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立案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后续将根据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状况平稳有序,本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