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关于签订PPP项目解除协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7  棕榈股份(002431)公司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PPP项目解除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宁波时光海湾景区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奉化滨海养生小镇PPP项目协议的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各方确认截止《解除协议》签署日,由于奉化滨海养生小镇PPP项目已无法继续实施,三方同意自2023年7月10日起解除《奉化滨海养生小镇PPP项目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协议各方当事人

1、甲方: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

注册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应家棚村阳光海湾展示中心

法定代表人:夏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283MB126004XP

2、乙方:宁波时光海湾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应家棚村阳光海湾展示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孝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3MA291FDAXE

股权结构:棕榈股份持股25%,广州旭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5%(该公司

为棕榈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滨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

3、丙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俊贤路38号森大郑东1号项目一期3号楼5层11号铺

法定代表人:张其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1808674XE

二、解除PPP项目协议的背景和原因

1、奉化滨海养生小镇PPP项目(以下简称“本PPP项目”)经公开招标,由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即“丙方”)、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广州旭城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成为本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2、本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选定后,由政府方出资单位宁波市奉化区滨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方共同投资组建了项目公司,即宁波时光海湾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即“乙方”),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3、宁波市奉化区阳光海湾开发建设指挥部(系“甲方”之前身)与乙方于2017年7月签署《奉化滨海养生小镇PPP项目协议》(以下简称《PPP项目协议》);

4、项目实施后,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展,各方又先后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分别为:(1)2017年12月26日,甲乙丙三方签署了一份《关于<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项目协议>的补充协议》;(2)2021年2月18日,甲乙双方又签署了一份《奉化滨海养生小镇PPP项目补充协议(二)》。

现各方确认: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未来规划,本PPP项目已无法继续实施,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签署《奉化滨海养生小镇PPP项目协议的解除协议》,一并解除各方曾签署的PPP项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三、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鉴于本PPP项目建设期将届满,但仍有较多内容未完成的实际,本PPP项目已无法按照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约定继续推进,为避免损失扩大,三方同意自2023年7月10日起解除《PPP项目协议》。

(二)三方同意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展并完成对本PPP项目各项投入情况的审计工作,第三方审计单位由甲乙双方共同选定,审计结果作为本PPP项目的结算参考价,三方另行协商确定最终的结算价格。

(三)各方声明:《解除协议》仅针对《PPP项目协议》解除及项目审计事宜;签署本协议并不表示任何一方对“协议解除的原因”、“各方的违约责任”、“各方所应获得的补偿”等内容的自认或主张。各方均保留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索取相应补偿等的权利。

(四)各方相互承诺:同意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与本项目及其它两方有关的任何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人员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其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得将相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各自法人印章时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奉化滨海养生小镇PPP项目协议的解除,是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下属公司“宁波时光海湾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因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项目协议纠纷事宜,作为原告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解除签订的《奉化滨海养生小镇PPP项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及被告向原告支付投资补偿款、违约金。宁波市中院已于2023年7月7日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3)浙02行初85号),宁波市中院已决定受理该项行政诉讼案件。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提起行政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此次解除协议的签署与前述行政诉讼不存在冲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下属公司提起行政诉讼事宜仍在根据法律程序规定正常推进。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