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4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4年3月20日前向深交所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涉及的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分析及开展回复准备工作。截止目前,关注函回复内容仍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关注函回复的工作。
为切实做好本次关注函回复工作,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公司已向深交所提出申请,申请延期至2024年3月27日前完成本次关注函的回复及对外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