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雷栋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