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22  九安医疗(002432)公司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4年2月2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6,666,66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46%;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333,33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3%,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和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出售的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高于3.6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减少注册资本而注销的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3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部分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为避免疑义,本公告的“公司债权人”并不包含“本公司子公司的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4月6日期间,每个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天津南开区南开工业园雅安道金平路3号

联系人:李凡

邮政编码:300190

联系电话:(022)87611660-8220

传真号码:(022)87612379

3、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