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查股网  2025-01-24  九安医疗(002432)公司公告

关于对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 11 号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孙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孙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2025〕8号)及本所查明,你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前述期限届满后,你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迟至2022年4月29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并披露。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7.7.3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13条的规定。

你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孙喆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4.3.1条、4.3.5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1.1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5年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