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太安:20240307-2024-008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职暨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职暨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调整
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总经理辞职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柯少彬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柯少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柯少彬先生原定任期为2023年1月19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目前,柯少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柯少彬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治理体系,各项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二、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余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增补宋秀清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增补余祥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聘任任余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上述职位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
附件简历:
余祥,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柏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余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余祥先生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1月11日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余祥先生因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3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2月6日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余祥先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宋秀清,男,196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汕头经济特区报社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宋秀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宋秀清先生因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3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2月6日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宋秀清先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