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柯少芳的监管函
关于对柯少芳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40 号
柯少芳:
经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退或者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晚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3年9月15日至19日,因司法强制执行,你所持太安退股份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方式被处置,减持数量549.48万股,减持比例0.72%,减持金额1,773.11万元。 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在太安退被立案调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3.4.1条、第3.4.13条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4年8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