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安堂3: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400221 证券简称:太安堂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填写
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柯杏銮 |
| 设立日期 | 2004年6月15日 |
| 注册资本 | 16200.00万人民币 |
| 住所 | 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88号2509室 |
| 邮编 | 200080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主要业务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国内贸易代理;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
|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63808534L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名称 | 柯树泉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名称 | 柯树泉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是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是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是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柯少芳;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柯树泉之配偶柯杏銮控制的企业,柯少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柯树泉之女。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 | |
| 股份名称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股份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权益变动方向 | 减少 | |
| 权益变动/拟变动时间 | 2026年/5月/18日 | |
| 拥有权益的股 | 合计拥有权 | 直接持股114,261,032股,占比14.9015% |
| 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 | 益139,816,232股,占比18.2343%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25,555,200股,占比3.3328% |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1,549,832股,占比15.8521%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266,400股,占比2.3822%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 | 合计拥有权益94,816,232股,占比12.3656% | 直接持股69,261,032股,占比9.0328% |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25,555,200股,占比3.3328% |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6,549,832股,占比9.9834%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266,400股,占比2.3822% | ||
|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 无 | 不适用 |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 权益(拟)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其他 |
| 2026年4月17日,三亚亚隆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以最高价竞得合计45,000,000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026年5月18日,三亚亚隆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到登 |
(二)权益变动目的
记机构办理完成了45,000,000股股票相关所有权的登记过户手续。2026年5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执行法院裁定方式,拥有挂牌公司权益的股份减少45,000,000股,拥有权益比例从14.9015%变为9.0328%。本次权益变动为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 |
|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否 |
| 批准部门 | 不适用 |
| 批准程序 | 不适用 |
| 批准程序进展 | 不适用 |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动,控股股东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
未发生变动。
(二)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减少,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的情形
不适用原控股股东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诚信情况及收购意图的调查情况
| 原控股股东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诚信情况及收购意图的调查情况 | 不适用 | |
| 原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 否 | |
(三)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信息披露义务人: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