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健康: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3年6月29日,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润发集团”)与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融通5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波宁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长江润发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74,035,400股股份转让给宁波宁聚,占公司总股本的5.99%,转让价格为4.9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二、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长江润发集团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长江润发集团持有的公司74,035,400无限售流通股已过户登记至宁波宁聚名下,过户日期为2023年7月17日。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前后,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过户完成前 | 本次过户完成后 | ||
股份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长江润发集团 | 470,667,365 | 38.08% | 396,631,965 | 32.09% |
宁波宁聚 | 0 | 0 | 74,035,400 | 5.99%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前,宁波宁聚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宁波宁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4,03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9%。
3、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长江润发集团、宁波宁聚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