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衡药业: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4  誉衡药业(002437)公司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4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预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或重大/重要缺陷。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防范了各种内外部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经审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并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40万元和20万元。

六、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据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有利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促进公司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的提升,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将有关董事薪酬的部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中等或中等以下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在本次董事会审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议的额度和期限内进行理财产品投资。

八、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均按照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九、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意。本次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副总经理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王小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十、关于董事会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该议案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功能,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潘敏、姜明辉、张晓丹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