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合同变更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6  江苏神通(002438)公司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合同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大合同概述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与邯钢龙山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钢龙山钢铁”)于2021年4月签订了《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配套煤气加压储配站及煤气发电工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 160,617.6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 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瑞帆节能发来的《邯钢龙山钢铁有限公司与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配套煤气加压储配站及煤气发电工程的主体变更协议》,由于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资产全部为河钢股份邯郸分公司资产,2021年10月1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文(冀国资发规划发展[2021]94号),批准了设立邯钢能嘉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钢能嘉钢铁”)。经河北发改委备案项目名称为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邯钢能嘉钢铁成为此项目新的法人主体。各方约定将原邯钢龙山钢铁与瑞帆节能于2021年4月签订的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配套煤气加压储配站及煤气发电工程合同(含补充协议)进行变更,具体约定如下:

1、发包人主体由邯钢龙山钢铁变更为邯钢能嘉钢铁,上述合同项下邯钢龙山钢铁有限公司的全部权利义务(包括不限于联络函,会议纪要等)自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均由邯钢能嘉钢铁继受;

2、原合同有履约保函要求的由承包人重新向邯钢能嘉钢铁开具履约保函;

3、由于邯钢能嘉钢铁生产经营或股权变更等原因不能履约,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瑞帆节能重大合同的相关合同主体的变更不影响原合同的执行,不会对瑞帆节能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备查文件

1、《邯钢龙山钢铁有限公司与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配套煤气加压储配站及煤气发电工程的主体变更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