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星辰: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为: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8,439,453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1,226,808,829股减少至1,218,369,376股。根据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218,369,376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8,369,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4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1*****056 | 王佳 |
2 | 01*****662 | 严立 |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一层
咨询联系人:刘婧、赵一帆
咨询电话:010-82779006
传真:010-82779010
八、备查文件
1、启明星辰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启明星辰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