闰土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31  闰土股份(00244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000万元,为子公司江苏远征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000万元,为子公司江苏和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为子公司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提供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金额的担保额度,为孙公司约约克夏(浙江)染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约克夏(浙江)”)提供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子公司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化工”)提供担保额度20,000万元,为子公司浙江嘉成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公司对上述子(孙)公司实际发生担保后的某笔或多笔担保余额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对上述该笔或多笔担保余额的决议有效期顺延至下次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虞支行”)签署编号为2023信杭绍虞银最保字第811088442471a号、2023信杭绍虞银最保字第811088434629a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分别为瑞华化工、约克夏(浙江)提供不超过17,000.00万元、7,800.00万元最高额担保。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980万美元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阮加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生产:活性系列染料,销售自产产品。不带储存设施经营(票据):

N,N-二甲基-丙二胺、活性炭、过氧化氢(含量<27.5%)、亚硝酸钠、硫酸铜、2,4-二氯甲苯、2,5-二氯甲苯、2,6-二氯甲苯、3,4-二氯甲苯、苯胺、N-乙基苯胺、2-氯苯胺、4-甲氧基苯胺、1,3-苯二胺、硫脲、硫酸、盐酸、氨基磺酸、乙酸[含量>80%]、乙酸酐、丁烯二酸酐[顺式]、邻苯二甲酸酐、氰脲酰氯、氢氧化钠、、氢氧化锂、氨溶液[10%5%](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进出口贸易批发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瑞华化工75%的股权,吉玛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瑞华化工2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吉玛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瑞华化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30,451.60万元,负债总额16,583.49万元,净资产113,868.11万元,营业收入77,997.65万元,净利润4,716.7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7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2年9月30日,瑞华化工资产总额175,529.39万元,负债总额35,132.34万元,净资产140,397.05万元,营业收入66,444.68万元,净利润2,635.40万元,资产负债率20.0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约克夏(浙江)染化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阮光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染料制造;染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约克夏浙江100%的股权,公司直接持有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60%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30%股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约克夏浙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7,408.41万元,负债总额13,140.74万元,净资产54,267.68万元,营业收入84,806.06万元,净利润7,251.38万元,资产负债率19.4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2年9月30日,约克夏浙江资产总额78,717.07万元,负债总额20,191.35万元,净资产58,525.72万元,营业收入58,468.96万元,净利润4,334.91万元,资产负债率25.65%。(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编号为2023信杭绍虞银最保字第811088442471a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2、主合同债务人: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

3、保证担保的债权

公司在本合同项目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中信银行上虞支行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3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2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4、债权最高额限度和保证范围

人民币17,00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编号为2023信杭绍虞银最保字第811088434629a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2、主合同债务人:约克夏(浙江)染化有限公司

3、保证担保的债权

公司在本合同项目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中信银行上虞支行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3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2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4、债权最高额限度和保证范围

人民币7,80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3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4,800.00万元(上述金额均系公司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担保的金额),实际担保余额为3,3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0.35%。

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编号为2023信杭绍虞银最保字第811088442471a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2、编号为2023信杭绍虞银最保字第811088434629a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