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孙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4-04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孙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孙公司工控网(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控猫”)因经营需要,其法定代表人周长国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700万元,用于补足工控猫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工控猫提供担保。2023年11月29日,周长国与北京银行签署了《个人授信合同》(以下简称“《授信合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为700万元的经营性贷款额度;同日,工控猫与北京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范围为《授信合同》、该《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与补充(以下合称“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7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担保物保管/维护/维修的费用、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1,400万元,担保期间为主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2023年12月22日,周长国与北京银行签署了《个人经营性贷款借款合同》,贷款700万元用于补充经营流动资金,实际发放的700万元贷款全部用于支付工控猫的供应商货款。周长国向北京银行的借款已于2024年4月9日全部清偿完毕,目前工控猫对周长国的担保余额为0。
由于工控猫工作人员对公司内控管理制度不熟悉,未在担保事项办理前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该事项,以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公司现就上述对外担保事
项补充履行审批程序。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孙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工控猫的法定代表人周长国,周长国持有工控猫28.36%的股权。周长国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具体情况
(一)《个人授信合同》主要内容
受信人:周长国 授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
1、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柒佰万元整
2、具体业务的额度分配为:经营性贷款额度柒佰万元整(实际使用额度的总余额以及各项业务的具体额度均不得超过最高授信额度)
3、额度类别:可循环额度
4、额度最长占用期间、额度有效期及具体业务期限
额度最长占用期间(授信期间)为120月,自《授信合同》订立日(即2023年11月29日)起至2033年11月29日止。《授信合同》下具体业务的期限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但最长不得超过额度最长占用期间的届满日。
额度有效期(提款期):自《授信合同》订立之日起120月。
5、授信用途:补充经营流动资金
6、担保:
保证担保,保证人为工控网(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工控网(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
1、主债务人:周长国
2、被担保的主合同:
(1)被担保的主合同为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系统内其他分支机构)与主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
(2)《保证合同》下的被担保债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系统内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人民币7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担保物保管/维护/维修的费用、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400万元,因主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3、保证方式
全程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经查阅相关资料,周长国获得的个人经营性贷款70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工控猫的供应商货款,其向北京银行的借款已于2024年4月9日全部清偿完毕,目前工控猫对周长国的担保余额为0。且周长国已出具《承诺函》,会尽快推动办理与北京银行解除《授信合同》及《保证合同》;同时其本人承诺,在《授信合同》授信期内,亦不会与北京银行签署在该《授信合同》项下的其他借款协议。董事会同意该补充审议担保事项。
公司后续将吸取本次未及时审议的教训,加强内控管理,切实履行重大事项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2,134.5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7%。本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4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0.31%。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签署的《个人授信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个人经营性贷款借款合同》;
3、北京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4、周长国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