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龙星化工(002442)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及定期报告更正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 涌 李馨子 阎丽明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