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1-06  龙星化工(002442)公司公告

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履历、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二、未发现被提名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有能力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三、同意聘任王冰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

(本页无正文,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李馨子 阎丽明 魏 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