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2  金洲管道(002443)公司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2年7月31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69757672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20,535,520.00元,股份总数520,535,520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票已于2010年7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主营金属管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不锈钢管材管件、直缝电阻焊钢管、螺旋缝埋弧焊钢管、直缝埋弧焊钢管等能源建设用管道和新型城市建设用管道两大类产品。

二、公司建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3、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遵循的基本原则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权力。

3、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活动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

1、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方式,独立开展财务、内部控制和专项审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内审程序向审计委员报告,以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化运作,促进内部控制

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

6、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7、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监督。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二) 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现对公司主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一并说明如下:

1、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公司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规定下属企业严禁进行期货交易、严禁擅自向外单位出借多余资金、严禁向职工集资、严禁私设银行账户等。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2、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筹措的资金没有严重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3、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特别对委托加工物资加强了管理。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4、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

5、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及全面的管控体系,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了费用的开支标准。但在及时对比实际业绩和计划目标,并将比较结果作用于实际工作方面还欠深入和及时。

6、公司已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实行催款回笼责任制,对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较强,公司和下属企业一律将收款责任落实到销售部门,并将销售货款回收率列作主要考核指标之一。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货款结算业务。

7、公司已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使用、分级核算”的办法。对工程项目的预算、决算、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的款项必须在相关资产已经落实,手续齐备下才能支付。工程项目中不存在造价管理失控和重大舞弊行为。

8、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相应对外投资的权限集中于公司本部(采用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公司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的机制)。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公司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9、公司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建立了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较为严格,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10、公司对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信息披露的权限与责任划分、档案管理、信息的保密措施以及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形,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均及时披露。

11、 公司设置了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方式,独立开展财务、内部控制和专项审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内审程序向审计委员报告,以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化运作,促进内部控制制度

得到有效的贯彻。但仍需进一步加大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12.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准备采取的措施

公司现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对于目前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加以改进:

(一) 进一步深化成本费用管理,重视成本费用指标的分解,及时对比实际业绩和计划目标的差异,加强对成本费用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同时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努力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二)加强库存物资管理,加快存货周转,降低流动资金占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三) 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 加大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准则,及时更新知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高员工相应的工作胜任能力。

公司认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