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关于股东签署《投票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0  金洲管道(002443)公司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投票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的公告

股东沈淦荣先生、顾苏民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原《表决权委托协议》基本内容

2017年8月16日,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洲管道”)接到通知,公司部分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俞锦方先生、徐水荣先生、沈淦荣先生、周新华先生、顾苏民先生、钱利雄先生、沈永泉先生(以下简称“甲方”)与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木隆投资公司”或“乙方”)于2017年8月14日签订《投票权委托协议》,约定将其合计持有金洲管道17,112,064股(占金洲管道总股本的比例为3.2876%)股票以及在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间内增加的股份的投票权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地委托乙方行使,乙方同意接受该委托;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委托股份唯一的、排他的受托人,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间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等制度行使投票权权利;协议项下的投票权委托期间为协议有效期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次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股东签署<投票权委托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2017年8月16日至今,原股东俞锦方先生、徐水荣先生、周新华先生、钱利雄先生、沈永泉先生均已从公司自动离职,经万木隆投资公司同意,将其名下股份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减持等方式减持,投票委托关系终止。

截止公告日,沈淦荣先生、顾苏民先生目前持有的金洲管道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委托股份数(股)股份比例
沈淦荣1,466,0970.2817%
顾苏民351,3940.0675%
合计1,817,4910.3492%

二、解除《投票权委托协议》基本内容

近日,公司股东沈淦荣先生、顾苏民先生(以下简称“甲方”)与万木隆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署《<投票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协议解除与相关安排如下: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本协议签署日解除原协议。自解除之日起,甲方与乙方的投票委托关系终止,原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互相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2、甲方所持有金洲管道的股票投票权由其依法自行行使。

3、甲乙双方同意对原协议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费用自行负责承担。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签署《<投票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投票权委托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不会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管理层稳定性。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目录

《投票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