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兴春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行使董事长职权,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连选可以连任。根据《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李兴春先生,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