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柴华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仍继续兼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及董事会对鲁冬琴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济师、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鲁冬琴女士为公司总经济师,聘任牛璟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济师、首席信息官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