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洲管道”)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形式发出。监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下午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