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1-09  金洲管道(002443)公司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93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610,340股至25,220,68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2.42%至4.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338,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2%,最高成交价为6.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64,820.8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回购资金增加自筹资金。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具体内容明确如下:

1、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4,400万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3、借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上市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放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结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积极推进公司股票回购方案的实施。

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贷款承诺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