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科技: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经事后核查,发现报告中“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之“一、重大环保问题”之“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存在遗漏,现将该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补充披露情况
(一)补充前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公司及下属公司均不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补充后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废水的污染因子。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如实记录喷粉生产线配套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 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玖佰元整。 | 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 | 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罚款,并按照规定完成整改。整改措施为:一是进一步加强厂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规范化管理知识和意识,开展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性学习;二是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废水的污染因子;三是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如实记录喷粉生产线配套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下属公司均不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其他内容不变。《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3-013)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对上述补充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