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经对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个人履历和工作实绩进行审核,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2、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刚: 陈智敏: 施虹:
二○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