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4年7月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认真审阅了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实施一揽子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有利于优化公司激光测量业务管理架构,集中资源推动激光测量业务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一揽子交易定价与评估值不存在明显差异,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实施一揽子关联交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刚: 陈智敏: 施虹:
二○二四年七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