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文化: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及2024年7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6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391,668,331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6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11,278,19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6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22,556,39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24年7月11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为此期间的工作日内8:00—12:00,13:00-17:00
2.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中南路3号
3.电话:0510-86996882
4.传真:0510-86996030(转证券管理中心)
5.联系部门:公司证券管理中心
6.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