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12  盛路通信(002446)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行的,本次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杨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李益兵先生、周亮先生、朱正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蔡惠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褚庆昕傅恒山周润书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