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鑫3: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证券代码:400139 证券简称:晨鑫3 公告编号:2023-035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月 21日下午 1: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7月 19日 15:00—2023年 7月21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139 | 晨鑫3 | 2023年7月 17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梧路332号7号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3 年 6月28日到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审议并通过:
董事会提名 5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蔡长林先生、任敬女士、张永刚先生、王璐薇女士和王国庆先生,任期为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蔡长林先生、任敬女士为连选连任。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股东大会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上述经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任职资格,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
2.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 2023 年 6 月28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谈敏娟女士、黄柯女士担任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谈敏娟女士、黄柯女士为连选连任。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股东大会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上述经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均符合任职资格,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7月21日下午 12: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梧路332号7号楼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炜炜;
联系电话:0411-82952526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7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1 |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2 |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