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治军、独立董事王仲、张兰丁、何晓云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他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薛德龙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张冬梅回避表决。
为了更好地借助资本市场优势,促进公司氢能业务发展,公司拟与上海五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重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氢璞创能科技有限公司、郑州祥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郑州五信德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签署《郑州五信德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