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焦作同声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同声”)因开拓氢燃料电池系统相关业务需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设立全资孙公司“开封同声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同声”),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注册名称:开封同声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党增军
5、成立日期:2023年6月21日
6、住所:河南省开封市示范区杏花营镇陇海四路008-1号
7、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8、股权结构:焦作同声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设立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在开封设立全资孙公司,旨在以此公司为平台,充分整合当地氢能源汽车市场资源,丰富和完善公司在氢燃料电池产业链上的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氢燃料电池系统相关业务的综合实力,有助于公司在氢能燃料电池系统领域的业务开拓。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公司设立全资孙公司,是基于公司发展和业务拓展的需要以及优化产业布局所做的决策,以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提高竞争能力,促进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长远利益。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本次设立全资孙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调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和技术业务、运营管理等因素风险,公司将强化孙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管理运营,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孙公司管理和业务开展。
3、本次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资金来源为控股子公司焦作同声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成立后的孙公司最终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日,新设全资孙公司处于初设阶段,相关业务尚未实际开展,未
来盈利状况暂未能预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