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监事会决议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温济虹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 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