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王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等相关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佳先生辞去上述职务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我们对王佳先生辞去上述职务无异议。
二、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雷自合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情形,任职资格合法,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饶品贵、李伯侨、汤勇
2023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