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已于2023年10月9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1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李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15:00在公司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10月11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