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股网  2024-04-13  国星光电(002449)公司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项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表一: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会议届数议案名称
2023年3月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继续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相关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报告》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023年4月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年4月2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8月25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2023年10月2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以上会议决议均已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着重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工作中勤勉履职,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制度,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监督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经营成果、资金状况良好,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经营规则。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监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另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也没有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委托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及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

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同时也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可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股东和董事会的工作。同时,监事会将积极有序地开展各项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有效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权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