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持有(不超过1 年)的 理财产品,不涉及高风险投资品种。
2. 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可能受 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9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为加强现金管理,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以及投 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将一定时间内的存量闲置自有资金,根据公司资 产保值增值要求购买合适的理财品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 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3、投资方式、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持有期限为短期(一 般持有不超过1 年)的各类理财产品,不涉及高风险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5、委托理财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年内。
二、审议程序
1、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委托理财的对象均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汇率变化、 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 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将及时分析和 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结合当期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
(2)委托理财品种为保本型或类保本型,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 委托理财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具体承办部门,公 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购买流程、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结合金融市场情况进行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发展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
财务报表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