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气: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转债代码:127113
转债简称:长高转债
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18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低于人民币9,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800 万元(含)的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6.41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19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33)。
鉴于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 年5 月29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自2025 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2026 年5 月29 日)起, 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16.41 元/股调整为16.3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2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6-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 分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 年6 月8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480,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4%,最高成交价为 11.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87 元/股,成交金额为71,534,881 元(不含交
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 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