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已达到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诉讼、仲裁情况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案件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4,667.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5.4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涉及的诉讼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2,146.8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521.1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类型 |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案件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 |
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 | ||||||
起诉/申请 | 1 | 深圳金信汇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重庆长江金融保理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4,332.45 | 已立案未开庭 |
2 | 深圳金信汇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北京华信辉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创尊汇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6,058.80 | 已结案 | |
3 |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华永银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银希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孔建国、张浩、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11,574.45 | 已受理未开庭 | |
小计 | 21,965.70 | |||||
应诉/被申请 | 4 | 张金华 |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1,393.63 | 已收到起诉状,未开庭 |
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 | ||||||
起诉/申请 | 1 |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朱红兵 | 追偿权纠纷 | 70.89 | 已结案 |
2 | 武穴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 | 成都天豪凡易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24.00 | 一审已开庭未判决 | |
3 | 武穴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 | 山东默得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47.96 | 一审已开庭未判决 | |
4 | 南通市纳百园化工有限公司 | 顾军军 | 劳动纠纷 | 7.71 | 已结案 | |
5 | 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 |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30.59 | 一审判决,已上诉 | |
6 | 北京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 | 山东临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案外人执行异 | - | 已结案 |
议之诉 | ||||||
小计 | 181.16 | |||||
应诉/被申请 | 7 | 苏州正济药业有限公司 |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351.25 | 一审判决,已上诉 |
8 | 肖桂军 | 南通市纳百园化工有限公司 | 劳动纠纷 | 11.00 | 一审已开庭未判决 | |
9 | 石狮市红莉祥服装织造有限公司 | 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61.36 | 发回重审,已开庭未判决 | |
10 | 北京潞城建筑有限公司 | 沧州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234.23 | 已结案 | |
11 | 北控城市环境资源(宜昌)有限公司 | 武穴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466.78 | 已结案 | |
12 | 济南久遵压缩机有限公司 | 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2.84 | 已结案 | |
13 | 庞有贵 | 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劳动纠纷 | - | 一审已开庭未判决 | |
小计 | 1,127.47 | |||||
合计金额 | 24,667.95 |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