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15至2023年7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7月6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姑苏区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 | √ |
2.00 |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有关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上述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表决通过是议案2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登记时间: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9:00—11:30、14:0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姑苏区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博、丁思遥
电 话:0512-66571019 传 真:0512-68098817
邮 箱:stock@gcstgroup.com
联系地址:苏州姑苏区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场,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代码为“362453”,投票简称:“华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
(如累计投票提案,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上午9:15至2023年7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持股数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23年7月12日召开的华软科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对以下议题进行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下方方框内做出提案的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单位盖章) (或营业执照号码)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